一 靈修科目 SF ( Spiritual Formation ) 七 聖經科目
二 宣教科目 ME ( Mission and Evangelism )

- 舊約科目 OT ( Old Testament )

三 神學科目 TH ( Theology ) - 新約科目 NT ( New Testament )
四 教會歷史科目 CH ( Church History ) - 一般研經科目 BS ( Biblical Studies )
五 實踐神學科目 PM ( Practical Ministry ) 八 語言科目 LS ( Language Studies )
六 中國科目 CS ( China Studies ) 九 通識教育 GE ( General Education )
  十 論文、企劃 TP ( Thesis, Project )
 
 
 
(一) 實習教育的重要
  中宣的神學課程設計,以全人訓練為目標。她有多個向度:靈命操練、聖經知識、神學思考、語文掌握、宣教培訓、中國研究、實踐神學。除了在學術、思考等學習之外,更須將這些知識學以致用,實踐出來。

實踐是神學教育的高峰。要達到真正的實踐,須要求學員能融匯貫通。一方面要求每位學員培育靈性、陶造品格、應用學術、發揮恩賜、學習技巧;另一方面敢於求問、勇於反思、勤於整合。因此,實習教育在神學教育中是很重要的。她是實踐神學中重要的一環。

在實習的過程中,院方期望學員不單是學習,也抱著事奉神的心態,投入自己選定或被派定之教會,視為自己屬靈的家,支持督導牧者。由於實習是神學教育的一環,故此,實習教師製定訓練之內容、檢定及評估的準則,以提供院方、督導牧者及學員三方面作共同指引來溝通,以達至實習教育的目的。

(二) 目的
 
1. 在實習期間,盡量讓學員有機會接觸、參與教會(機構)全面的事奉,例如:講道、教導、敬拜、關顧、傳福音、社會關懷、行政組織等,藉此達致塑造品格、修養靈性、發揮恩賜、學習技巧、鍛練領導才能。督導牧者可在實習訓練期間,分期進行有關實習之具體計劃,由督導牧者與學員按每年實習重點進行商討編訂,並知會院方實習主任。
2. 中宣認定神學教育的另一個重要目標,是為教會培育宣教人才,因此在實習期間,教會可讓學員參與植堂、短宣或佈道等工作,使學員操練信心,掌握與不同階層的未信者談道之技巧,敢於創新,並學習與人配搭。
3. 對中國福音有負擔的學員,可參與中國體驗小組。
(三) 實習重點
 
1. 操練佈道技巧,如個人佈道、帶領福音性查經、推動或籌備佈道活動、短宣工作、外展佈道或協助會眾佈道。
2. 操練帶領門訓小組技巧,若是可能,可在主日學或團契內開設門訓。若教會未能開展門訓小組事工,則可帶領一個初信栽培或造就性小組。
3. 多方面參與教會整體牧養或協助植堂工作,如講道、帶領敬拜、輔導、培訓、列席長執會、參與堂會某些部門之事工策劃。
4. 佈道及短宣:在本港或外地作佈道或宣教體驗。
5. 牧職實習:在本港或外地作為期六週的牧職實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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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申請修讀課程者,必須符合入學的資格。(請參閱第貳章「學制與課程」內之入學資格)。
(二)

申請人請致函本院索取申請表,填妥後連近照兩張、身份證副本、牧者推薦信、個人得救見證、蒙召見證、受洗證明文件、公開考試證書、畢業證書及成績表、報名費(取錄與否概不發還)寄回本院。

(三) 適合者將獲本院通知筆試及面試,筆試科目包括中文、英文及聖經,考試日期將書面通知。
(四) 考試及格者須檢查體格,呈交健康報告一份。
(五) 截止報名日期:六月初(每年編定)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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