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歷:神學學士(BTh)畢業生或同等學歷,兩年或以上在教會或基督教機構全職事奉經驗。
學歷:神學學士(BTh)畢業生,基督教研究碩士(MCS)或同等學歷。
全時間進修,每季最少修12學分,或
若屬同一程度課程之科目,曾修讀的學分可考慮給予認可。
須於六年內修畢最少72學分,總平均成績不低於B-。每學季選修兩科者,則可以四年時間畢業。
學院作為訓練教會工人的場所,除學業成績外,學院教師團也會關注及評估學員之品格及生活表現。
詳情請參閱《進修道學碩士課程概覽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