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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
靈命塑造(Spiritual Formation):開拓靈命塑造的成長空間,與神建立更深的關係。
靈修神學(Spiritual Theology):透過聖經、歷史及神學的裝備,對屬靈經驗作深入的反思。
屬靈領導(Spiritual Leadership):持續與神建立親密的關係,逐步活出神所託付的召命。設有教牧研習選修科,將靈修學結合於牧養職事。
課程對象
對基督教靈修學有興趣的信徒及牧者
課程要求
修讀42 學分(必修12學分,選修30學分),須於六年內完成。

*如曾修畢此科目,可向教務部申請學科豁免,以其他選修科取代以滿足學分要求。

註:如有任何更改,請留意本院最新之公佈,恕不另行通知。
課程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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