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課程目標
本課程旨在讓學員有系統地從聖經、歷史、神學和心理學的角度認識基督教靈修學的不同課題;幫助學員在覺醒人性的基礎上,與神建立真誠 (Authentic) 及整全 (Holistic) 的恩典關係。深盼修畢此課程者,能更有效地參與教會事奉,造就個別信徒及促進群體靈命成長,有智慧地結合生活與信仰,在職場中見證神。
課程對象
成熟、熱心追求靈命成長的信徒。
課程特色
-
對基督教靈修學不同課題作多角度的介紹和剖析;
-
有理論的講授,亦有禱告省思的空間,幫助學員整合生活與信仰,以生命見證神。
課程要求
碩士課程[共42學分]
-
必修科21學分(六科):
1.基礎科目:(三科,各4學分)
-舊約概論、新約概論、宣道使命:神學與實踐
2.靈修學科目:(三科,各3學分)
-神人關係的歷史神學、默觀基督、禱告理念與實踐
-
選修科21學分(七科,各3學分)
-基督徒的生命與轉化、聖經與靈修、領袖與靈命、屬靈導引入門、屬靈導引與心理治療、
性格與靈修、靈修神學的教義基礎、建立門徒的靈命培育、神學人觀與靈性牧養
-
須於六年內完成
文憑課程[共23學分]
-
必修科:8學分(兩科,各4學分)
-
舊約概論 或 新約概論
-
宣道使命:神學與實踐
-
選修科:15學分(五科,各3學分)
-
須於六年內完成
註:如有任何更改,請留意本院最新之公佈,恕不另行通知。
課程內容

入學資格
持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。(具副學士之申請人可報讀本課程,惟必須在課程要求學分外,額外修讀12學分,以補學歷之不足。)
旁聽生需以同等學歷報讀,與修分同學同等要求。
修讀形式
-
一年四學季,每學季開設一至兩科
-
九龍巿區上課,平日晚上7時至10時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