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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
此為四年制全時間神學課程,適合清楚蒙召獻身作全職服侍的信徒修讀。課程除基本聖經、歷史及神學的裝備,同時加入通識元素,幫助同學對社會、文化有更深入認識,並增強分析和批判的能力。此外,屬靈生命的重整亦為課程重點,幫助同學建立與神親密關係。期盼同學在學術知識和屬靈生命上得到造就
,承擔使命,與主同行。
入學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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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歷:中學畢業,同等學歷或以上*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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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得救,已接受水禮兩年,清楚蒙召,有事奉心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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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教會牧者推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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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試(中文、英文及聖經)和面試及格。
*備註:持有高級文憑程度/副學士之神學學士課程學生,若第一年學業成績達B-(GPA 2.75),可於第二年申請轉讀道學碩士課程,惟須通過教務會議,並按要求補修相關學分。
畢業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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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時間修讀四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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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畢107學分,包括:必修99學分、選修8學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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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平均成績不低於C+(GPA 2.25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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靈命品格良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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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實習工作及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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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於六年內完成。(若由部分時間課程轉制入讀此課程,其中最少兩年為全時間修讀)。
課程內容
107學分(包括:必修99學分、選修8學分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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